公安民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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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民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

  XXX,男,汉族,1993年5月出生,中共党员,2017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,现为XXX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。2017年在全局目标责任考核暨“爱民杯”竞赛活动中被评为“先进工作者”,2020年8月被榆林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,2021年1月在XXX公安局案件大评查活动中记个人嘉奖一次,2021年3月被XXX政法委评为2020年度“执法办案先进个人”。

  从警4年来,XXX同志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在侦破案件、日常工作中,他都身先士卒、迎难而上,冲锋在前、不畏艰难。在工作中他积极发扬吃大苦、耐大劳、受大累的精神,他以不屈不挠、扎实顽强的战斗精神和实际行动,得到了领导跟同事们的一致好评。

  2018年5月,根据XXX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,XXX同志从辛店派出所被抽调至XXX公安局“扫黑办”工作,主要负责扫黑线索核查及涉黑恶案件的侦办工作。作为一名从基层派出所出身的新警,XXX努力克服业务不足的短板,主动向刑警队的老同志请教,积极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,带头核查了中省市下发的各类扫黑线索40余条,参与侦办了绥德许某涉恶案、刘某恶势力集团案,短短两年就成长为XXX公安局“扫黑办”的一名业务骨干。2018年8月,XXX公安局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,XXX在该次专项行动中广辟线索来源,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,成功锁定两名假冒记者身份,通过微博、微信公众号报道他人负面新闻、制造网络舆情,以此要挟被害人及其单位有偿删帖的犯罪嫌疑人。在查清犯罪嫌疑人身份后,XXX亲自带队实施了抓捕行动,两名嫌疑人相继落网。面对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供述的情况,XXX创新工作思路,根据嫌疑人的作案手法,收集、固定了其利用网络舆情实施敲诈勒索的大量犯罪事实,为案件的成功侦破及起诉审判带来了有利条件,该两名嫌犯后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得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。

  2019年7月,XXX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群众举报刘某等人“套路贷”线索展开调查,XXX奉命担任该案的侦办民警。刘某“套路贷”团伙以快速放贷为诱饵,同有资金需求的被害人形成债务关系,并以“钱保钱”等行规签订虚高借条,在索债过程中多次实施了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、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。该团伙欺压百姓、为非作恶,受其侵害的群众苦不堪言,在XXX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由于“套路贷”为新型犯罪,加之该团伙违法犯罪时间跨度大、案件认定难、受害人配合不积极等因素,取证工作异常艰辛。XXX白天忙于侦查取证,晚上又主动加班对各侦查组收集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,然后形成研判报告为下一步侦查方向提供依据。专案组成立以来,XXX同志放弃节假日全面展开案件侦办工作,先后辗转榆林、延安、西安、宝鸡等地取证,收集了刘某等人大量违法犯罪证据,为案件的成功侦破提供了有力保障,目前刘某等人因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已被移送起诉。

  2020年2月,新冠疫情全面爆发,作为共产党员的XXX,不忘入党时的誓言,主动向组织请战到防疫一线,随后XXX被安排到XXX二十里铺高速路口执勤,主要负责排查、检查过往车辆及人员。在防护用具极度短缺的情况下,他一周只用一个一次性口罩,没有防护服只着一身警服的他,始终坚守在防疫一线,这是对共产党员的诠释,更是他作为人民警察的担当。

  从基层派出所到刑警大队,从简单的邻里纠纷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,XXX同志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本色,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疾苦、遭遇牢记入警初心,先后侦办了王某某故意伤害案、黑某某故意杀人案、刘某某故意杀人案、何某某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,破获了跨及两省八县的贺某某等人系列砸车玻璃盗窃财物案,为群众追回损失10万余元,打掉团伙一个,移送起诉3人,破案18起。在公安部组织的“断卡”行动中,先后奔赴福建泉州、贵州贵阳、厦门、银川等地,抓捕犯罪嫌疑人14人,查扣银行卡53张、电话卡28张,打掉一个分工明确、层级分明的贩卡、洗钱团伙。先后调解矛盾纠纷100余起,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,破案80余起

  在公安战线上奋斗,XXX用青春与热血书写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,诠释了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最美风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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