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源治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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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源治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

  在诉源治理工作中,*市*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“枫桥经验”重要指示精神,聚焦群众诉讼前“未发生、有意愿、已提请”三个阶段,以“*”、“*”、“*”三大载体开展全流程联动调解,建立健全诉源治理“三段式联调”的*模式。

  一、在群众起诉未发生阶段,以“*”作为“前端哨点”化解潜在矛盾纠纷

  以往,我县各*和*在参与多元解纷工作时,所受理的案件大多是以部门推送、群众上门为主。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,我县着力加强前端处置,化被动为主动,通过深入推进“*”建设,以县、乡(街道)、村(社区)三级综治中心为平台,依托辖县内*名基层网格员、*名联户长定期开展巡查走访,第一时间发现县域内可能潜在的矛盾纠纷,现场调解或迅速反馈至基层综治中心,在“前端哨点”上全力开展化解。今年以来,全县通过网格渠道上报有效矛盾纠纷案件累计*条、共化解*条。

  二、在群众起诉有意愿阶段,以“*”打造“第二屏障”开展矛盾纠纷联调

  由于*县居民多、体量大、矛盾纠纷频发,*县委、县政府*年将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十件实事项目中,于*月挂牌成立*,并在全县范围内陆续推动中心铺设,目前全县共建成*个矛调中心。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“第二道”屏障,矛调中心,一是通过入驻公安、法院、信访、住建、生态、人社、妇联等多方力量,构建警调对接、诉调对接、访调对接、物调对接、环调对接和家事调解“六调联动”机制,全力调解警务、民诉、信访、物业、环境、家事等矛盾纠纷。二是依托一居一法律顾问,以基层居委会法律顾问工作室为抓手,打造了一批党员调解室、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室等行专结合的新型调解组织,有效化解行业、领域纠纷。三是推行“中心+工作室”工作模式,在中心集中调解的基础上,在*派出所和*人民法庭设立警调对接工作室、诉调对接工作室,让调解员深入一线进行调解,最大限度方便群众,满足群众需求。工作开展以来,聘请退休法官、退休干部、律师、基层调委会调解员等*余名专兼职调解员,分组轮流驻派各调解工作室,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调解技能,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。截至目前,全县各矛调中心累计受理纠纷*件,调解成功*件,调解成功率达到*%,实际达成协议涉及金额*。

  三、在群众起诉已提请阶段,以“*”启动“高效模式”迅速调解诉讼案件

  建立了县级*及委员会,设立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室,吸收律师、退休法官、政法退休干部、社会志愿者等打造“调解员库”,通过“三个机制”有效迅速调解群众诉讼案件。一是建立案件委托调解前置机制。对于已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,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案件材料后,进行登记并将案件委托移送至调委会,由调委会首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,引导其进行调解,从源头减少案件在立案后和庭审中的流入量。二是建立诉中案件委托调解机制。对于立案后和庭审中的案件,适合进行调解的,由法官委托至调委会进行调解,有效节省庭审所需花费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,同时还积极开展线上调解。比如,*年*月,专职调解员接到*人民法庭委托调解的一起*纠纷,因当事人一方在外省不便参与现场调解,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,调解员利用网络在线文字“零距离”、视频调解“面对面”的方式进行法理情说服、劝导,最终将这起纠纷妥善化解,高效率高质量地实现案结事了。三是建立案后司法确认保障机制。对于民商事案件调委会调解成功的案件,调委会工作人员对案件是否进行司法确认开展跟踪,确保及时移送法院,对案件协议进行审核并开展司法确认,保障协议的执行效力。截至今年*月,县法院共前置移送案件*件,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*件,成功化解*件,调解成功率*%。

  在省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,*县诉源治理“三段式联调”成效初显,逐步向“让群众实惠、让法院减负、让党委放心”的目标迈进,人民群众愈发信任调解、乐意调解、支持调解,我们的信心和决心也愈发坚定。下步工作中,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*书记的讲话要求,严格落实本次会议精神,学习借鉴有关单位分享的经验做法,补齐短板、补强弱项,持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途径,不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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