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室借阅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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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室借阅制度

  一、入室须知

  1、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,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。

  2 、注意仪表,勿穿汗背心、短裤衩、拖鞋等入室。

  3 、保持安静,走路轻声,请勿喧哗。

  4、爱护图书、报刊、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,违者按本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  5 、室内严禁抽烟,严禁随地吐瘐,严禁乱扔纸屑、瓜皮、果壳等杂物,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、罚款及至纪律处分。

  二、借阅规则

  1、干部职工每人每次借阅图书1册。

  2、借阅期限为一个月。

  3、图书室逢周二、周五下午开放,其它时间只可查阅工具图书。

  4、读者要爱护图书,妥善保管,不得遗失、撕毁、污损涂写等,违者照章赔偿。

  5 、读者要保管好图书,如有遗失,须尽快向借书处挂失,进行补发。

  6、图书室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,所有借阅图书期刊都须全部办理续借手续,由图书管理员督促办理。

  三、遗失、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

 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,读者必须陪加爱护、妥善保管,不得污损、撕剪、毛点、批注、划线、印描、折叠或遗失。如有上述情况,除给予要的批评教育外,均按本规定处理。

  (一)凡遗失图书,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和相同国际图书编号的图书偿还,另收图书加工费 2 元,否则按下列规定赔书。

  1、一般图书按原价3-10倍赔偿(主要参考出版的年份)。

  2、孤本书和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,按原价的 5-10 倍赔偿。

  3、进口外文书按原价3 倍赔偿;文艺图书按原价的3-10倍赔偿。

  4、成套多卷书,配套工具书,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除赔偿全套外,再按遗失之书价的 3 倍赔偿。

  5、其他图书资料及各种画册、照片、图书、地图、挂图等由图书室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赔偿数额。

  (二)凡遗失报刊,应在一个月内同样的报刊偿还,否则按如下规定处理。

  1 、当月或当年报纸,遗失一张或一个月赔偿;遗失一个月按一年赔偿。

  2、室藏报纸合订本,遗失一本按该报纸现年价格的 3 倍赔偿。

  3、当年的期刊,遗失一期按全年价格的2-3倍赔偿。

  4 、经过装订加工的报纸期刊赔偿时另加装订加工费。

  (三)、污损书刊,按其污损程度,照下列规定处理。

  1 、污损书刊,按其污损程度较轻,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,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,除给予批评教育外,赔偿书刊原价的30-50%。

  2 、污损严重(十处)以上,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,按有关书刊遗失条文处理并交回污损图书。

  (四)偷窃、撕毁书刊的处理。

  1、凡偷窃、撕毁书刊中的资料、图片、数据、表格等可按原价的 2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。并视情节轻重、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。

  2、隐匿书刊中的图表,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“以偷窃,撕毁书刊”论处。

  四、图书室安全管理规则

  1、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,增强安全意识,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,确保室内人员的安全。

  2、管理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,管好消防器械,经营常检查室内线路。以防突发火灾的形成。

  3、进入图书室人员,不准将火柴、火机及易燃、易爆物品带到图书室。

  4、图书室不得堆放废纸、柴油、汽油等易燃、易爆品。

  5、管理人员平日要经常检查室内是否有漏雨、漏电等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,及时整修,确保图书室运转正常。

  6、图书室管理人员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失的,追究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,并追究负责领导的管理责任。

  7、图室管理人员下班时,要检查一下是否关掉电源、火源,检查确无问题,才离开图书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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