激发公司员工创新管理制度

2025-05-09

激发公司员工创新管理制度

  第一章总则

  第一条为了充分激发公司员工创新性工作的能动性,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,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政策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
  第二条创新性工作是指在具体工作管理、施工组织、生产调度等过程中能够提高工作效率、增加效益、节约成本并经采纳转化为实际成果的行为。

 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二三级公司全体员工(以下简称员工)和集团公司部室、二三级公司集体(以下简称部门)。

  第二章创新性工作的类别

  第四条创新性工作的类别。创新性工作包括管理类创新、效益类创新、节约类创新三类。公司统一安排的工作和员工或部门的履职行为不作为创新性工作。

  一、管理类创新。是指员工或部门立足公司实际,实施的优化管理方式、提高工作效率、强化风险把控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方案。下列行为为管理类创新行为。

  (一)资源优化整合、创新管理方式、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具体工作措施。

  (二)强化风险把控、创新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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